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录岗位
男子执法协管员13名、文员2名。
三、报考条件
1、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适应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失信记录。
3、报考男子执法协管员身高1.7米以上;文员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
5、报名文员岗位要求具备较强的文字材料功底,能够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具有宣传策划、媒体影视制作专业特长者优先录用。
6、司法职业院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退役军人、有城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7日。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压缩上传至邮箱358431452@qq.com,压缩包按“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姓名+手机号”的格式命名。需提供资料:应聘登记表(附件中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或者照片以及本人2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需携带身份证。
3、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法律法规知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分值100分。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4、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100分。
5、综合成绩:根据笔试、面试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6、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以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其他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7、考察:考察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含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报告)。考察未通过的,取消资格,并按照程序递补进入考察。
8、体检合格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结束后,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到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事辅助执法或者文员工作。
2、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最低服务期一年半)。被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有城管工作经验的除外),试用期内协管员工资2500元/月;文员工资2600元/月。正式录用后协管员基本工资2900元/月(含五险)、考核工资500元/月;文员基本工资3200元/月(含五险)、考核工资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