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物业工作人员,工作地址:宿迁市综合客运枢纽(高铁站片区)。
一、岗位要求
备注:工作经验丰富、身体素质良好,经面试合格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意识强,热爱物业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7月31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无违纪违法问题和失信行为,未受到任何处罚、处分及辞退和因错解聘处理。
6、具备岗位履职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依次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环节如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地址:现场报名(洪泽湖路便民方舟一号楼206室)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 8月9日。
3、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招聘专业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3)应聘登记表附照片(附件中下载)。
4、咨询电话:18651195759、18115229288。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通过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六)试用期间考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安排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将对物业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最终考核合格者进行正式聘用。
四、劳动关系与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与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劳务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服务期1年。录用前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薪资待遇:1、维修水电工综合年薪4-7万元左右;2、消控室值班员、3、保安、保洁员综合年薪3-5万元左右。以上薪资均包含五险。
附件:
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