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点师1名,录用后安排到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工作。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25至45周岁(1977年—1997年之间出生),身体健康,并有健康体检证明;
2、服从分配,对工作认真负责;
3、能熟练制作各种主食,包括米饭、烙饼、包子、花卷、面条、馒头等;
4、热爱本职工作,有团队合作精神,为人踏实,积极肯干;
5、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6、取得面点师资格证或有相关从业经验的优先。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上述应聘条件者,请于2022年12月20日18:00前,将《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资料发至52505930@qq.com。需提供报名资料为:
(1)纸质《招聘报名登记表》插入近期照片,签字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二)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初审时间: 2022年12月21日—12月22日。
(三)考试
对于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试时间。
(1)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健康体检证明等原件,由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实践操作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一定比例由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践操作,实践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和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依次递补。
注: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程序者,视同放弃应聘。
三、录用后的管理形式
以上人员经面试、体检合格后,与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其他
1.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有关事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无法接收本次招聘相关考务信息;
3.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4.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5.本次招聘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 0527-84390316;0527-84390319。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