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扎根服务基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返乡兴村新村干”。
一、招聘数量和方式
陈集镇10名、屠园镇5名、中扬镇8名、埠子镇5名、龙河镇29名、蔡集镇10名、王官集镇10名、耿车镇6名、项里街道3名、洋北街道3名,采取挂职方式到村(社区)工作。招聘对象系中共党员的挂职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系非中共党员的挂职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参与工作分工,期限为2年。
二、引进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8日至2005年1月28日期间出生),有回乡创业项目或意愿;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带着项目回来创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8日之后出生),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3. 具有招聘单位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招聘单位辖区内者优先,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适当扩大范围;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 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到党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到各镇(街道)组织科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3张。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4日。本次招聘,每人仅可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可重复报名。
2. 面试。时间由相关镇(街道)另行通知。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面试。面试人员低于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职数。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3. 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公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体检。体检合格的拟定为村(社区)“返乡兴村新村干”人选。
5. 公示。面向社会公示名单。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到村(社区)挂职。
四、相关待遇
1. 强化创业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有关要求,为回乡创业人员提供从初始创业、到创业成长的全过程帮办,在政策咨询、登记注册、经营扶持、技术指导、创业培训等方面提供优质、优先服务,在准入许可、创业场所、土地流转、贷款贴息、奖励补贴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切实降低创业成本。
2. 享受报酬待遇。挂职期间的相关待遇参照村(社区)副职干部基本报酬发放,并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 拓宽发展空间。对表现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按法定程序及时转为任职,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时,优先提名参加换届选举。任职后,报酬和养老保险,按照同期村(社区)干部标准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宿城区委组织部组织二科0527-82960798
宿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527-82960192
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