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堂辅理2名、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助理20名,录用后大堂辅理安排至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宿城区、宿豫区农村支行网点工作,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助理安排至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部工作。
一、岗位职责
(一)大堂辅理
1.迎送、引导、分流客户,耐心解答客户咨询,指导客户填写各类凭证及业务办理;
2.负责受理客户和协调客户投诉及突发事件;
3.负责维护营业网点正常工作秩序及处理大堂日志,并向上级反馈相关信息;
4.及时完成网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助理
1.识别潜在小微企业客户,协助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开展营销;
2.协助小微企业客户经理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咨询服务,了解客户需求,主动宣传、推介银行信贷、网络金融等产品和服务;
3.协助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开展客户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4.协助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开展客户走访和服务回访;
5.完成小微企业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大堂辅理
1.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形象良好,仪表大方,普通话标准,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及亲和力;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经过专业的业务和服务礼仪培训的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待人热情、善于沟通,工作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调沟通能力;
6.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7.符合民丰农商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
(二)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助理
1.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信用记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经济、金融、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或者有金融机构从业经历者优先;
4.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5.具有较强的市场开发维护能力、公关能力、客户分析和风险管理能力;
6.符合监管部门对银行业从业人员有关要求,符合民丰农商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
7.有小企业、生产制造业等客户资源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上述应聘条件者,请于2023年4月3日17:00前,将《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资料发至52505930@qq.com。需提供报名资料为:
(1)纸质《招聘报名登记表》插入近期照片,签字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二)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初审时间: 2023年4月4日。
(三)笔试和面试
对于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试时间。
1.大堂辅理
(1)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等原件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一定比例由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助理
(1)笔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等原件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一定比例由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背景调查
根据面试和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和背景调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依次递补。
注: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程序者,视同放弃应聘。
四、录用后的管理形式
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束后,择优录用应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助理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通过考核者,可转为民丰农商行正式编制员工。
五、其他
1.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有关事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无法接收本次招聘相关考务信息;
3.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4.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5.本次招聘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27-84390316;0527-84390319。
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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