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下称“市保安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年龄、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年龄需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保安公司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公安(http://gaj.suqian.gov.cn/)和宿迁人才网(https://www.sqrcw.com/)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者登录“宿迁公安”(http://ga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详见附件1),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2023年3月21日至3月28日,早上9:30—11:30、下午2:30—4:30,携带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或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背面署名),到市保安公司综合部(浦东路288号)现场报名并采集信息,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添加招聘微信。
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9日9:00-16:00;
2、资格初审方式
资格初审由市保安公司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本公司联系。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考全过程,用人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权取消考生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3、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由用人单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9:00—12:00;
2.笔试地点:市保安公司;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测试;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宿迁公安网站进行公示。(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招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考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前,由用人单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认定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3.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公安网站发布。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5.面试形式:非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6.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职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保安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保安公司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公安网站公示。
(七)聘用
用人单位负责通知拟聘用人员到岗报到,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1周内到岗报到。被聘用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八)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岗人员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工作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政策咨询电话:
市保安公司:0527-84352455。
宿迁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