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返乡兴村千人计划”,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返乡兴村新村干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皂河镇36名、晓店街道13名、井头街道5名、祥和社区2名、嶂山林场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6日至2005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志愿扎根乡村工作;在外创业成功人士、有致富项目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中共党员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 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党纪处分还在影响期的; 5. 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 不适合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形式:到各镇(街道、社区、林场)组织科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提供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下载填写《市湖滨新区公开招聘返乡兴村新村干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两寸免冠彩照3张。 本次招聘,每人仅可选择1个单位进行报名,不可重复报名。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笔试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人选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面试,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70%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选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与聘用 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报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备案。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527-84837601市湖滨新区纪工委(监察局) 0527-84837707市湖滨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 报名咨询电话: 附件:市湖滨新区公开招聘返乡兴村新村干报名登记表 (识别二维码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