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单位的工作成效,更好地为民服务和促进泗洪殡葬事业的发展。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职责
1.日常殡仪服务,包括接待、收费、财务、安抚遗属、灵堂布置、仪式主持、遗体搬运、灵车开养,遗体整理、遗容整理、遗体火化等;
2.殡仪设施、用品等的管理和保养;
3.维护殡仪场所内的安全和卫生环境;
4.服从馆内岗位管理调配。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吃苦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5.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殡葬专业可报考相关岗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306);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泗洪县殡仪馆和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资格审核、报名缴费、准考证领取
1、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请应聘人员登陆,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报名所需上传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专业职称或从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扫描件。
(2)报名及相关资料上传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技术支持电话:0527-88288006。(报名人员在网络报名时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
2、资格审查:收到报名者资料后,招聘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审核通过后即可以登录网站完成缴费。
3、报名缴费:应聘人员需缴纳报名费用100元(报名截止时间点前在报名网站完成缴费)。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请考生自主确认缴费意向,缴费之后不再办理退款事宜。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18日9:00—17:00;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三)笔试
1、笔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及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笔试。
4、笔试考试成绩公布。考生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公布。
2、面试由泗洪县殡仪馆和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岗位要求确定;无岗位要求或岗位要求条件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公布。体检工作由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殡仪馆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3.考察人选中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六)公示、聘用审批及待遇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次聘用结束后,三个月内如所招聘的岗位有空缺,可在本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工资待遇按照民政局、宏源公司及国资部门核定和殡仪馆制度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殡仪馆:15851194171;宿迁创元人力公司:0527-84390316 。
监督电话:0527-80799877(县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
六、本公告由泗洪县殡仪馆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泗洪县殡仪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泗洪县殡仪馆